2014年6月,我院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签订了《联合办刊协议》,依据协议,联办期限为2年。在联办期间,我校学术委员会授权科研处向《贵州社会科学》编辑部推荐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撰写的优秀稿件,编辑部在遵守审稿程序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,优先发表我校推荐的稿件。现依据2015年2月2日院长办公会意见,拟定具体工作方案:
1、推荐范围:
(1)稿件面向我校所有教职工,我校所有在岗在编人员都有被推荐的资格;
(2)与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相关的省级重点学科、平台、基地、团队等项目成果稿件优先推荐;
2、推荐程序:
(1)稿件初审:科研处统一接收稿件,并依据稿件选题,以学科就近为原则,将稿件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的2名委员专家进行盲审;
(2)稿件推荐:通过评审专家初审的稿件,由科研处向《贵州社会科学》正式推荐,同时将稿件原件与专家初审意见报学术委员会备案。
3、其他事项
(1)评审专家委员名单由科研处提出,报院长办公会审议;
(2)稿件第一作者向科研处提交稿件的同时缴纳200元人民币作为专家评审费之用,不论稿件通过初审与否概不退还。
附 专家评审委员会组名单
参考《贵州社会科学》发表论文的主要学科与基本栏目,结合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与专家学历,提出以下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:
组 长:刘 雷
副组长:令狐荣涛
委 员:刘 雷 熊国敏 王芳恒 令狐荣涛
支 敏 张 来 孟凡松 颜建华
杜志明 张 磊 胡必坚 吴 羽
专家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科研处,主任由张来兼任,常务主任由孟凡松兼任。